“斷卡”行動開展以來 長沙依法刑事拘留217人
2020-10-29 14: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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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報訊(記者 陳思 通訊員 翟安 劉彬)記者10月27日從長沙市公安局獲悉,2020年10月10日全市開展“斷卡”行動以來,長沙警方共抓獲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嫌疑人239人,其中依法刑事拘留217人。查獲涉案手機卡1756張、銀行卡1272張。
同時,曝光了第一批納入懲戒的“兩卡”人員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352個涉案銀行賬戶用戶名單登記的自然人及法人、321個不良信用電話用戶。其中,長沙市各通信運營商已關停321名用戶名下登記的所有移動電話號碼。在2年內,其身份證辦被限制理移動電話新入網、過戶電信業務。
長沙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手機卡,涉嫌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如有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行為,主動到銀行、通訊運營商網點注銷開戶,情節輕微的,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在規定期限內不注銷開戶的個人(單位),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
長沙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加強信用懲戒、公開曝光,對警方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手機卡的失信用戶,實施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移動電話號碼,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移動電話新入網、過戶等電信業務;對警方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個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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